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竟有這種爸!兒拿錢回去孝親 淫父拿來嫖兒子女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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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nta
2014-5-23 12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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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麼會有這樣的父親?一名50多歲的無業男子,生了3個兒子,平日靠他們給生活費資助,不料他卻拿這些錢,竟然援助16歲兒子的14歲小女友,每次要對方打手槍或口交,以1500到3000元不等的價碼進行性交易。事後獸行曝光,該名男子竟辯稱不知少女未滿16歲,但法官不信,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判刑6個月、猥褻罪判10個月。

根據檢警調查發現,該名「嫖」兒子女友的男子,原本開設工廠,但歇業後未再工作,僅靠3個兒子每月給生活費過活。他在2012年3月時,認識了當時年僅14歲的被害人,當時她是16歲兒子的女友,兒子曾帶女友回去給父親認識,也因此知道女方比兒子小1、2歲。

同年7月起,男子便在新北市三重區的住家,要少女幫他手淫,願付1500元給她,獲得少女同意。除此之外,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同年8月男子問少女要不要賺3000元,接著便帶著對方到一處無人工廠,讓少女幫忙自己再打手槍;之後又以同樣方式完成幾次交易。

事後少女因細故和男友分手,她因翹家被協尋,才在社工安置下說此這段往事,全案才因此曝光,男子的小兒子也才因此知道此事。男子在檢方開庭時雖認錯,仍辯稱「是個正常男人,看到青春美麗少女,難免有衝動。」男子遭起訴後,法官認為男子當時認識少女時,就知對方年紀比兒子小1、2歲,因此依猥褻罪判處10月、性交罪判處6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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