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扯!書記官積案太多 碎紙機銷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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扯!書記官積案太多 碎紙機銷公文
更新日期:2009/06/09 11:48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一名書記官陳佳冠,因為受不了積案壓力,竟然將16件執行案的8成公文,用碎紙機銷毀,執行官誤認欠款人沒有財產可以扣押,核發債權憑證結案,而根據了解,書記官被要求平均每個月必須結案上千件,壓力實在相當大,但是檢方仍依偽造公文書等罪嫌起訴書記官。
書記官的桌上滿滿都是公文,做不完的還裝箱擺在一旁,每天的工作量相當龐大,台北執行處書記官陳佳冠,因為去年結案績效不佳,遭上級督促,竟然投機取巧,將手上16件執行案的8成公文,丟到碎紙機銷毀。
台北執行處發言人林綺文:「他為了要解決積案的問題,要達到每月基本結案的管考,所以他作了一個銷毀卷內執行命令公文的方式,然後來報請核發債證。」
根據了解,陳佳冠負責20萬元以下欠稅,以及健保費催收業務,而大約對應3到4名書記官,要求每月結案至少上千件,如果沒有達到標準就必須交檢討報告,陳佳冠疑似壓力過大犯案,專業倫理顯然出了問題。
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:「醫生去抱怨說病人太多,那他就不去上班嗎?或者叫病人回去嗎?可以這樣子嗎?」
陳佳冠犯案後遭政風約談,自知難逃法網坦承犯行,遭到法務部懲處1大過、1小過,但是陳佳冠除了犯下隱匿、毀損公文書,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還涉及公文書登載不實,可處1年以上、7年以下有期徒刑,而陳佳冠具有公務人員身分,還可加重其刑1/2,而對於已經銷毀的公文,執行處也已經緊急補齊相關文件,重新執行查扣程序,將國庫的損失減到最低。